【初级会计职称证书管理】
根据财政部、人事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下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第十一条、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者,即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有效。各地在颁发证书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
初级会计职称证书登记
第十二条、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定期登记制度。资格证书每三年登记一次。持证者应按规定到当地人事、财政部门指定的办事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具体情形请咨询当地财会部门)
初级会计职称证书吊销情形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吊销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二年内不得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伪造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资历证明。
(二)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
【初级会计职称证书领取】
初级会计职称证书领取条件
参加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人员,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获得初级会计职称证书。
初级会计职称证书一般在考后两个月左右陆续开放,各地领取时间不一,大家注意查看会计官网。
办理&领取须知(以当地政策为准)
根据各地考务公告获悉,安徽、广东、广西、湖南、吉林、青海、上海、天津、云南及新疆兵团等地实行考后资格审核,对考试成绩合格者,实行后置审核报名资格,领取资格证书的办法;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信息者,即使考试通过,也不予核发初级会计职称证书。
办理&领取流程(以当地政策为准)
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或者人事局职称科)填表《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由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或者人事局职称科)把资料报省职改办审核——下发证书。
办理部门:当地人事考试管理部门(一般是人事考试中心职称办理窗口或者人事局职称科)
携带资料: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合格成绩单据、照片、表格。(以当地政策为准)
1、合格成绩单据:成绩通知单(任意一科就行,没有打印的考生可以去职称考试管理办公室打印。),一些地方不需要成绩单,不过建议最好带上成绩单!(这一条有的地方执行,有的地方不执行。)
2、毕业证、从业证:考生本人具备报名资格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3、身份证: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4、照片: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一寸二张、二寸一张(有的省要求二寸,有的省是一寸,张数各省市也有差异。)
5、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具体表样下载在当地证书通知上会注明,张数也会有差异)
6、工本费用:证书工本费一般是10元左右,但是有些地方已经取消了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