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消防工程师在注册之后,是可以申请注销的。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自动注销,这需要是出自证书持有者本人的意愿,并且由本人和单位协商一致之后,按规定进行注销。另外一种是在某些情形下,因为某些原因而被注销。
1、可以注销
一级消防工程师可以注销,但需要遵循相关规定。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的明确要求,考取了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需要在有关部门注册之后,且受聘于一个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才能进行执业。注册之后,也是可以按规定注销的。注销可以是自己申请注销,也可能是被动注销。
2、自主申请注销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中的具体要求,注销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需要经由个人和原单位协商—致。如果未能与原单位达成一致,但该人员已经和原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那么可以向管理部门提交个人申清、解除劳动合同书面证明、劳动仲裁司法判等材料,办理注销。
3、被动注销
除了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持有者自主申请注销之外,在某些情况下,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有可能会被注销或作废。一般有这样几种情形:
(1)申请注销注册或者注册有效期满超过三个月未延续注册的;
(2)执业期间受到刑事处罚的;
(3)聘用单位破产、解散、被撤销,或者被注销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
(4)与原单位解除(终止)工作关系超过三个月的;
(5)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年龄超过70周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