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管理师是从事个体和群体从营养和心理两方面健康的检测、分析、评估以及健康咨询、指导和危险因素干预等工作的专业人员。健康管理师是2005年10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四批正式发布的11个新职业之一。2005年12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425号文件《 关于同意将医疗救护员等2个新职业纳入卫生行业特有职业范围的函》将健康管理师列为卫生行业特有职业(工种)归入原卫生部进行管理。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该职业的职业技能鉴定相关工作。为了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提高全民族的健康意识和身体素质,培养和造就健康管理人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卫健委等教育培训中心推出健康管理师岗位能力培训课程。
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的资格凭证,也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参考条件。健身教练证、舞蹈教练证、瑜伽指导师等是全国工商联人才交流中心技能证,证书含金量日益提高,是人社职业资格证的有效补充。
全联人才中心严格依照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为参加培训的劳动者提供及时、方便、快捷的考评服务,并发放相应等级的培训合格证书。建立工商人才数据库,将培训合格的学员全部纳入数据库管理,方便培训学员就业和用工单位、个人查询培训经历。严格发放培训证书,培训证书含金量高和社会认知度高。
办理时间:每周循环安排办理,先报先拿。
报名地点:添加老师提供报考资料以及费用出证时间根据人社局审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