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二级)公共营养师报考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二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本科学历证书,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5)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本科学历证书,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二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一、公共营养师需求人群:
1、从事或准备从事营养和食品教学、科研,食品或保健食品生产经营,食品卫生监督和检测,营养配餐,营养咨询的人员;
2、宾馆、餐厅、机关、学校、幼儿园、社区、医疗卫生等单位从事餐饮工作者及管理人员;
3、健身教练、美容机构人员、高级管家及社会其他有志于从事营养相关职业的各类人员;
4、大中专本科院校在校学生,医院营养保健科室人员,相关临床科室人员;
5、对营养、保健、健康知识有浓厚兴趣者。想调理自己或家人健康者。
二、公共营养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条件
公共营养师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中专毕业证书。
3、经四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公共营养师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5、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