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管理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为合格。
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为合格。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合格的颁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自颁发之日起,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
成绩复查
客观题科目原则上不查分。(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的除外)
主观题成绩复查仅复核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它异常情况等,不对试卷进行重评。
对勘察设计各专业和注册建筑师有关科目采用答题卡作答后对合格人员进行复评的科目,只受理进入复评人员的复查申请。
复查程序。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考生在成绩公布后30日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书面复查申请,各地人事考试机构汇总后报人社部考试中心,人社部考试中心汇总后交有关部门进行成绩复核,复核结果由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反馈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