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我国开始试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考”)。1988年,国务院颁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以行政法规形式确定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以法律形式确定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之一。
自学考试制度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最能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和学习型社会特点的开放式高等教育制度,它以国家考试为主导,以个人自主学习为基础,有广泛的社会教育资源参与助学活动,是富有中国特色的“没有围墙的大学”,是自学成材的摇篮。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本科毕业生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学位英语考核达到规定成绩,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并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
自考分为社会型自考和应用型自考(社会型自考俗称:大自考,应用自考俗称:小自考,以下简称大自考和小自考)两种形式。
大自考:
1. 报名时间:全年招生
2. 注册时间:2月底和8月底
3. 现场确认时间:2月底和8月底
4. 准考证打印时间:考前一个星期
5. 考试费:35元一门,教育厅收取,考生自行在报考系统内缴纳
6. 考试方式:一年两次,全国统考。
7. 考试时间:四月第二周周末和十月第三周周末,每次最多可报考四门,由各市区(县)教育局组织考试和安排监考。
8. 合格分数:60分(含)以上
9. 报考学校:大自考的学校具有唯一性,考生无法自行选择学校。
10. 学习方式:自行安排时间学习
11. 毕业时间:没有固定毕业期限,考完所拟报专业内的所有科目,在规定时间内即可申请毕业。
12. 论文:本科层次均需要进行论文写作,学校会派指导老师,考生需要交纳论文指导费,否则不受理毕业申请;费用自行在报考系统内进行交纳
小自考:
1. 报名时间:全年招生
2. 注册时间:2月底,8月底和5月,10月
3. 现场确认时间:2月底和8月底,5月和10月不需要现场确认。
4. 准考证打印时间:具体时间以教务老师通知为准。
5. 座位通知单:考前半个月左右由教务老师发放。
6. 考试费:35元一门,教育厅收取,考生自行在报考系统内缴纳。
7. 考试方式:一年四次考试,由全国2次统考+四川省2次校考相结合。
8. 全国统考时间:4月第二周周末和10月第三周周末,每次最多可报考四门,由各市区(县)教育局组织考试和安排监考。
9. 省(校)考时间:6月底,12月底,具体时间以教务老师通知为准。每次最多可报考6门,由我校组织考试和安排监考。
10. 合格分数:60分(含)以上
11. 报考学校:考生可以自行选择我校具有授权招生的所有学校。
12. 专 业: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选择报考专业。
13. 学习方式:自行安排时间学习,提供学习指导,发放教材,学习平台等教学资源,学习平台内有精讲课程+考前串讲课程+课件下载+历年真题试卷+章节练习题库等。
14. 毕业时间:
15. 论 文:本科层次均需要进行论文写作,学校会派指导老师,考生需要交纳论文指导费,否则不受理毕业申请;费用自行在报考系统内进行交纳。
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或扫描件, 联系电话,邮箱,地址,报考专业,报考学校,两寸蓝底照片电子版(采集像素为:480×360(高×宽),大小:50KB内,储存格式为: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