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监理工程师考试可谓多灾多难,有许多地区都因疫情延迟,仅有部分地区能照旧考试。但好消息的是,下半年准备进行补考!之前错过但仍感兴趣的小伙伴,可以考虑冲刺了!不用再等一年!那么,具体监理工程师的考试流程是如何进行的呢?今天就来一起了解一下~
报名条件
(一)“考全科”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 具有各工程大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4年。
2. 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3年。
3. 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2年。
4. 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
(二)“免二科”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考基础科目,只参加专业科目考试:
1. 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 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增报专业”条件
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只参加增报专业相应专业科目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具体报考条件可从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报考条件”栏目查询。
报名事宜
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考试主管部门、人事考试机构及其他负责报考资格审核的单位,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或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视情形给予报名无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证书无效等处理。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 “网上报名”平台,按有关要求选择考试地点报名。报名具体日期、考试收费标准、准考证获取方式、报名程序、具体要求等事项,请见各省(区、市)人事考试机构发布的有关通告。
考试科目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客观题)、《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客观题)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申报监理工程师注册业务
注册人员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完成个人实名认证后,在“个人办事”栏中选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进入“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申报注册项在线办理,填写注册信息。或申请人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完成个人实名认证后,在人员行政审批事项中进入“监理工程师”申报注册项在线办理,填写注册信息,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考“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首页的“个人用户使用手册”进行注册监理工程师的申报。
职责范围
1、全面负责项目的监理工作,组建项目监理部,根据合同明确要求监理人员的分工,对监理目标负责;
2、组织监理部门的人员对工程的质量进行质量把控,对投资等进行组织协调;
3、对工程等进度进行编写,并组织实施。
4、对部门的监理进行考察,及具体业务的完成情况。
5、负责监理部门的日常考核工作,定期不定期去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提出问题并进行处理。
6、对工程项目安全,进度,以及质量等做全面的总结;
7、在监理工作中,如果遇到其他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与上级领导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