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高等教育考试制度设立的第41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被誉为“没有围墙的大学”。41年来,自考对于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学习型社会提供了有利的制度支持。
回望41年 设立自考意义重大
1981年1月13日,国务院批准教育部制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行办法》,决定在北京、上海、天津三市进行试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作为一种崭新的高等教育形式就此诞生,41年来先后为6800余万人提供高等教育,1600余万人取得了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作为率先在全国创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城市,北京有260万人参加了自学考试,35万人获得大学本、专科毕业证书。
与常规学校教育相比,自学考试以其报考不设门槛、学习形式灵活、学习成本低廉、证书含金量高等优势长盛不衰,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和已有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按照学分累计的方式完成学业。自学考试的报考专业、学习方式、地点不受限制,考一门通过一门,即可取得该门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考试时间、次数不受限制,考试不及格可考多次,直到合格为止;自考学位证书国家承认,自考毕业生与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从因伤无奈退学,到通过本、专科自学考试,再到考研至陕西师范大学心理学专业。通过自考这个平台,李祥成功实现了深造的梦想。在他看来,自己虽不是拔尖的学生,但非常珍惜每个学习机会。“退伍回家后,自考给予我一个重新求知的机会和圆梦的平台。这所‘没有围墙的大学’专业多,课程丰富,只要自己喜欢,就有延伸的无限可能和机会。”这是李祥心底的最大感受。
细看41年 自考制度不断发展
41年来,自学考试始终围绕国家发展战略,着力于构建更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
41年来,自学考试不断与时俱进,扩大功能。面向行业,接受20多个部委委托开考专业,不断提升职工队伍素质;面向农村,开设70多个适农专业,为乡村发展培养“留得住、用得上”的人才;面向职业教育,与企业合作,进行订单式人才培养;面向全体公民,全体社会成员都可以通过参加自学考试接受高等教育,实现个人的发展和职业素养的提升。
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统计数据显示,41年来,北京有35万自考毕业生职业覆盖360行。与此同时,自考因其不受时空限制、学历社会认可度高等特点,成为在校生提升学历层次、增强职场竞争力的热门选择。在2021年10月自考生的考前学历情况统计中显示,研究生学历考生占比0.5%,本科生考生占比3.8%,专科考生人数占比53.5%,高中(含中专、中技、职高)考生占比35.1%,初中及以下占比7.2%。
考试院自考办负责人表示,一个人从学历教育中获得的知识技能毕竟有限,大量知识技能还需要在工作生涯中不断学习获得。北京自考顺应首都时代潮流,符合首都发展规律,体现首都人民终身学习愿望,在首都学习型社会建设中大有作为。41年来,为首都现代化建设培养了大批用得上的人才,赢得了社会广泛赞誉,得到国际教育界普遍认可,成为进行终身学习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