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员是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3年推出的职业资格之一,并规定今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才能上岗。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人力资源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职业资格证书》可在全国范围通用,作为法律公证的有效文件,在90多个国家得到承认。
就业前景
随着国家高速发展,各行各业竞争加剧,企业的竞争归结到根就是人才的竞争,因为企业的关键是人才,所以帮企业筛选、培养人才的人力资源部门就显得尤为重要。
HR再不是简单的“后勤打杂”,更不仅仅是简单的招聘专员,而是一个涉及人员变动处理、绩效管理、薪酬操作、社保问题、奖惩制度、岗位调整、人才储备、人员培训等需要系统知识的专业化人才。从就业环境来看,无论是私企外企,还是国企央企,甚至是耳熟能详的各个互联网大厂对于人力资源专业化人才需求量也是日益剧增。但是就目前而言,没有任何一个高校是以人力资源专业而闻名的,并且市面上针对人力资源的培训机构也相对较少,导致人力资源专业化人才紧缺。
报名条件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员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具有本科学历(含同等学历),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具有大专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助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取得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取得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具有高中、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
高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取得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