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高度重视专业社会工作,自提出“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战略部署以来,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提升为与党政人才相并列的六支主体人才。近年来,我县持证社工数量稳步提升,但与当前人才需求相比,仍有很大缺口。为加快建立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壮大基层党建和基层治理骨干力量,在此,我们温馨提示:
一、考试科目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设置“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客观题)和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客观题)2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社会工作师考试设置“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主观题)3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设置“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主观题)1个科目,应试人员通过该应试科目可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二、考试大纲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
“社会工作法律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21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2018年修订版)》为准。
(二)高级社会工作师
三、考试时间
6月18日
下午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6月19日
上午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下午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14:00—17:00 社会工作实务(高级)
四、报名条件
五、报名时间
山西省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29日至5月6日,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或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平台进行报名。
六、报名事宜
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有关事宜请查阅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栏目。考试主管部门、人事考试机构及其他负责报考资格审核的单位,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或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视情形给予报名无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证书无效等处理。
为保障资格核查、考务组织、考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通知、告知、处理决定等)送达、证书制发等考试管理和服务工作顺利开展,人事考试机构将收集报考人员姓名、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电子照片、学历、工作单位等信息。报考人员报名时,应确保填报信息准确、完整,并保持注册时所使用的手机号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接收提醒信息。人事考试机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个人信息,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所处理的个人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