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在的位置: 首页 > 继续教育 >

2022年会计继续教育延长、时间有变!

2022-04-21 0阅读

重要提醒!多地财政官网发布2022年继续教育通知,部分地区补过往继续教育时间有变!

01、2022会计继续教育已陆续开始,部分地区时间有变!

继续教育对我们财会人来说,可以说是非常重要。正文开始之前,再次提醒各位会计人2个重点:

1. 只要从事会计工作,不管有没有会计证书,都需要继续教育;

2. 有会计证书,但是不从事会计工作,也需要继续教育!

以上规则全国通用!

以下为大家汇总了2022年部分地区继续教育要求及完成时间等内容,一起来看!

1、内蒙古:受疫情影响,19-21年有效期顺延一年。

各盟市财政局,二连浩特市、满洲里市财政局,自治区直属有关单位,有关培训平台:

由于呼和浩特市疫情原因,经研究决定,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2019-2021年度网络培训备案服务平台有效期顺延一年至2022年。为配合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方便会计人员信息省际之间调转,2022年会计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已经开通。

2、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专业技术人员:2021年度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

(一)培训对象。

凡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须从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参加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培训分为高级和中初级两个等级。中央国家机关和中央管理在京企业具有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总会计师(含行使总会计师职责的财务总监)、财务会计部门负责人,以及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取得或受聘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5年以上并担任处级以上职务的人员,均应当参加高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其他人员应当参加中初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退休或不再从事会计工作的,可自愿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时间安排:

2022年度继续教育时间为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2021年度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2017-2020年度继续教育补修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此后不再补修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学分。请未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尽快通过网络培训补齐学分。

3、河北:22年继续教育需要在23年6月底前完成。

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积极推广网络教育方式,提高继续教育教学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鼓励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网络教育。各单位确需通过面授教育方式开展继续教育的,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范,建立常态化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人员健康安全。

继续教育时间:2022年度会计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应于2023年6月底前完成。

4、北京: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年继续教育

六、查询继续教育记录

(一)查询2017年以前年度继续教育记录。在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登录页面,点击屏幕下方“继续教育”模块—“2017年以前继续教育记录”。填写身份证号及验证码即可查询。
(二)查询2018-2021年度继续教育记录。在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登录页面,点击屏幕下方“继续教育”模块—“继续教育记录”。填写身份证号及验证码即可查询。

七、其他事项

(一)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例:2022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将审核2021年、2022年两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完成情况。
......

(五)继续教育时间: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学习完成,并成功导入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对于通过北京市高级、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会计人员可通过提交职称证书,对于通过全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考试成绩折算学分的会计人员可通过提交成绩单,于次年3月31日前折算上年学分。

02

21年拿初级证的考生

22年开始会计继续教育

针对2021年度初级考生:

获得了2021年初级会计证的考生,你们不需要参加2021年的继续教育,2022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即可~!

针对2022年度初级考生:

如若成功获得了2022年初级会计证,则不需要参加2022年的继续教育,2023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即可~!

距离考试仅剩19天,待大家拿到初级证书后,就正式成为了会计行业新晋成员,关于继续教育的一些常见问题是不可避免要知道的,请大家耐心往下看

2022年继续教育如何进行?

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二条、十三条规定: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也就是说,2022年考试通过拿到初级会计证的考生,在获得会计证书第二年即2023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哪些人需要参加继续教育?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六条: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1.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即会计职称证书,包括初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职称和高级会计职称,即持有会计职称证书的人员都需要参加会计继续教育。

2. 虽然没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但是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

什么时间参加继续教育?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中的第六条进行了明文规定:

第六条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1.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在获得会计证书第二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2. 没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但是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也是在从事会计工作的第二年进行继续教育。

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各省份都不同,一般都是7月至12月末,具体时间依据当地财政部门规定。

继续教育怎么进行?

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二条、十三条规定: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方式?

1、自己登陆当地财政局或者财政厅网站进行学习并考试;

2、 通过第三方会计培训学校,缴纳一定的费用通过学习。

弘智网校
弘智网校